2018年滨州市杰出质量人和滨州市质量工匠
滨州市质量协会市质协字
(2018)9号
关于开展第二届“滨州市杰出质量人”和
“滨州市质量工匠”推选活动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,滨州市的有关企业:
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》中明确提出:“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,打造质量标杆企业,推动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”。为贯彻落实该《意见》,推动全市企业进一步提升质量水平,滨州市质量协会决定开展第二届“滨州市杰出质量人”和“滨州市质量工匠”推选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推选条件
在滨州市有关部门登记注册、具有法人地位的组织从事质量工作,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均可参选。
(一)滨州市杰出质量人
滨州市杰出质量人主要授予对质量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、质量专家以及质量工作推进者,每届约 10 人。
企业家要求重视全面质量管理,积极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注重质量人才培养,重视培育质量价值观,推动形成独特的质量文化,显著提升质量管理水平,近三年企业经营绩效呈现良好发展趋势。
质量专家要求在质量管理领域学术研究、知识传播、实践指导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,主持或承担的研究课题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,为引进先进质量管理工具、方法做出突出贡献并得到广泛认可。
质量工作推进者要求在本地区、本行业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理念、管理模式和方法,对本地区、行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提高发挥重要作用。
(二)滨州市质量工匠
滨州市质量工匠主要授予恪守职业道德、崇尚精益求精,在本职岗位上为质量提升做出非凡努力、取得突出成绩的一线工作者,包括但不限于研发、设计、工艺、采购、生产、检验、销售、服务等质量各环节的一线工作者,每届约 10 人。
要求秉承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,有一技之长,业务能力突出、注重创新,坚持用户至上、追求卓越,创造突出的综合效益。
二、推选程序及有关安排
(一)推荐申报。有关组织推荐或个人申报,于2018年底前,根据申报条件提交相关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资料评审。活动推选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参选人进行资料评审,形成资料评审结果。
(三)现场考察。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人按1/3比例抽取进行现场考察,了解核实有关情况。
(四)综合评价。对资料评审结果、相关方征询、满意度调查及其他信息进行综合评价,按照“高标准、严要求,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,好中选优,产生推选名单。
推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申报表(一式两份),电子版需为Word文档格式,见附件;
(二)证实性材料(一份):个人技术资格证书、个人从事重大质量工作(活动)取得实效的证实性材料、质量管理科学研究成果、个人参与制定的质量政策文本、个人荣获省部级以上质量荣誉等复印件。
(三)申报人高分辨率工作照片电子版3张。
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,否则将取消推选资格,并通报有关部门,记入诚信档案。
四、联系方式
地 址: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569号(邮编:256602)
联系人:董传成 15266705132
电 话:0543—8203977 邮 箱:dccytu@163.com
滨州市质量协会
2018年11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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